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西安厂房消防设计验收规范汇总
时间:2019-01-30 11:03:41        点击量:【】次

西安厂房消防设计验收规范汇总:

1、设置在厂房内的甲、乙、丙类中间仓库,应采用防火墙,甲级防火门与其他部位分隔;依据《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》GB50222-2017第4.2.3条

2、设置在厂房内的辅助用房(办公室、休息室等)应采用乙级防火门、防火窗,耐火等级不低于2.00h的防火隔墙与厂房内的其他部位分隔,并应设置至少一个独立的安全出口;依据《建筑防火通用规范》GB55037-2022第4.2.2条(强条)

3、十万级净化区应设置两个安全出口;

4、应提供厂房的生产工艺流程,确定厂房的生产类别;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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